大藏經法要之一(補)──金剛經直心解

2017111019:55

大藏經法要之一()──金剛經直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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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封面

第一~五品………………………1 第六~九品…………………………2

第十~十五品 ………………… 3 第十六~十九品 ………………… 4

第二十~二三品 ……………… 5 第二四~二八品 ………………… 6

第二九~三二品 ………………………………………………………… 7

 

無上甚深微妙法,深入經藏有幾人?

百千萬劫難遭遇,那是八難眾生事。

我今見聞得受持,總持才算真正成。

願解如來真實義,無有上師那能解?

無上佛法今得見,百千萬劫誰能入?

我今發心劫劫修,指日可待非無望。

 









金剛經直心解

第一品

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因為有佛在。

 

第二品

如來善護念諸菩薩,手灌頂神力,善護念十地。

善咐囑諸菩薩,佛顯身面言說神力,善咐囑一~九地。

發心成佛修行者,應云何住?云何應住?

十方法界名云何。應住無依、無本。

云何降伏其心?降伏(無明)云何其心(12眾生心)。

 

第三品

如是降伏其心。一一12眾生心,應降成如是。

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大同世界實現,清淨太平盛世出現,即無量億剎土出生。

菩薩有四相者,名世間行善者。

菩薩無四相者,名解脫修行者,能超拔世間者。

 

第四品

1.法,應無所住,無依無法。 2.十度行不住六塵(相)。

3.虛空不可思量。 4.福德不可思量。

因1.2.故。

 

第五品

1.身相見如來(外相)。

不知內容多幻化(幻換內相)(內法)(內密)。

以相見佛,那海水即可斗量。行船之人,不諳潮流、風向、

星位,早就翻船了。那時見到是誰?

2.所有相皆是虛妄,但對應能力在那?

3.虛妄成真實,真實成虛妄,無法分日夜、正邪、善惡、

法非法……,怎麼辦?

4.若見諸相非(飛)相,成住壞空,生住異滅。

無明有四子:輪廻、亂想、和合、顛倒。

不能應對,生出般若力,自然墮入黑洞無限深淵中,

生生恐怖也。

 

第六品

1.知我說法,如筏喻者。

2.善用佛船,能坐佛船,至任何彼岸皆可。

3.法尚應捨,(成就者言。) 4.何況非法?(未成就者不捨。)

 

第七品

1.空法非無法。

空──能清淨,幻化力。 無──沒有任何能力故。

2.空法非無有定法、不定法二邊論。

3.不可取,佛幻化力,非他人學得來。

眾生得福,無法生諸福。是受者,非施者。

4.不可說。有說沒懂,說了等於沒說。

說者清淨義,聽者分別心,故因果不相應。

5.而有差別。有諸地不同故,未畢業故。

 

第八品

1.財施是福德,法施是福德性。

福德無法生出福德性,福德性可生出福德。

母子相應法也不能替換。

2.皆從此經出。因經之母,經之法源故。

黃河之水,天上來。長江之水,浪濤濤(滔滔),

永遠長流伴人心。 般若能生無量力。

3.所謂佛法者,依般若故。 即非佛法,不在相上作功夫也。

 

第九品

念果相應原理

1.入佛流,不入六塵所。其所過門不入,

其流順八正道,行向涅槃海。

2.往往未曾有過,來來何曾來過。

一也歸零,不在數中轉,已出盤中珠。

3.不來非再見,無來已無事。

4.無學非斷學,無法是清淨。有法能妙用,無有平等轉。

5.無諍是第一義諦。人中第一,人上人也。眾生第一,佛也。

離世間欲,能入出世法修。樂阿蘭若行名空行。

 

第十品

清淨得授記,清淨能莊嚴。 所謂般若,無所得、清淨行。

不住,能正遍知故。 有住,會生障、生暗、生執。

住身雖大,但不名大身,只能名身大。

 

第十一品

恆河及其沙雖多,但法圓滿無際。

 

第十二品

說者已成就,如佛菩薩。 經經變成金,如剎土莊嚴。

是心中之菁,故能發。 故八自皈依成伴行,故能共修。

 

第十三品

佛命經名,如畫龍點睛。一飛沖出三界之牢。

清淨見法妙,不見色莊嚴。早已沉淨,潛修佛法中。

那些論相之人,永是邊緣修行。

 

第十四品

得所未聞,聞所已成。 清淨是實相者,則是非相。

諸佛能離一切諸相(如),亦能用一切相(如)。非離非用故如如。

不驚、怖、畏,心無罣礙故,行深般若故。

已入禪定故。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

往昔已成,今日能教。發所未發,名無所發。

若心有住(柱),也未能構成蓋房子條件。

利益眾生,人人皆能住持自在,得自在遊戲三昧。

如來是語導者,眾生故能修行如法。

 

第十五品

身布施,法布施,各有不同用處。 身能換身,法能生出一切

樂小法者,把佛經作小故小福。獨善其身而已。

不能成大器,如小花小草

 

第十六品

修行能使業生四種變化,即四正勤行,功夫到時自然成。

善未生,(催)生。 善已生,增生,圓滿。

惡未生,不生,摧毀種子。 惡已生,能除,轉進。

又另加:無明未生,無無明已生。菩提對治,無無明盡。

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

五毒旺者。 把佛看成魔,把魔看作自己人

疑假似真,認真為假。

一切利妄想充分發揮。如演若達多失頭、失心瘋。

 

第十七品

1.發心即轉法輪,即名佛菩薩。

2.因果相應,去精進執行,直到完成為止。

3.一切法皆是佛法,能轉進,轉法得解脫故。

隨手拈來皆材料,使用者名佛,平等轉一切法輪。

 

第十八品

1.具足五眼,故能具足見。是諸恆河所有沙數佛剎。

是諸眾生若干心。

2.三心不可得,能穿越超越,故一切心具足知悉知。

3.三世不可得,故漏盡通能知一切眾生宿命

4.眼中不容一粒沙,沙非障礙物。因眼無四相故,沙無四相故,心無四相故,法無四相故。

 

第十九品

七寶布施:

1.滿足眾生貪慾乎?

2.佛菩薩莊嚴佛土,也僅配色而已。色不迷人,人自迷,

因己分不清物、人是二是一原理,陷入迷亂中。

塵歸塵,土歸土。人身一無所有,何來五毒?

若有則名自劫自家寶物,種了一推業。

3.福德用來轉法用,佔有己有即生毒發霉。

 

第二十品

1.具足色身,具足即因緣和合成熟。成色成身是名不定法、

無常法。一現希有,再找則無。瞬間移位,不復再現。

組合不會重複的,除非是複製。

一個工廠作出一個模型來,那能應付千萬人心?

2.諸相即無量相。

3.見者佛緣見。不見者,因緣未熟故。見魔亦是另一因果。

 

第二十一品

1.如來未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因:

念離四相故,離四相故,離四相故。

2.若言如來有所說法,

則為謗佛。因如來有相故。未成就相故。

若看佛經,自不能解我所說。

佛,菩提心成就故大悲。

法,空正見成就故平等轉。

僧,出離心成就,不在僧數。

3.說法者無法可說,幻師。 聽法者不入六塵,幻聽。

以幻教幻,以幻修幻。說法者離四相故。聞法者離四相故。

因果相應,以空對空,故名直心入佛法,直心入眾生心。

雙方皆清淨也。故不增不減(法成立),不生不滅(佛成立),

不垢不淨(僧及眾生成立)。

4.彼非眾生,非不眾生。因眾生其質,自離四相,即名具足佛性。

 

第二十二品

無所得、有所得二邊論。 無有少法可得,相清淨故。

 

第二十三品

1.是法平等,佛無漏成就,眾生具足佛性故。

2.無有高下,根器不同,自分高下,但無分別心在。

大眾、大地萬物,各自進度隨因果轉,但因果性空故。

3.無四相、離四相,修一切善法,如筏喻,則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直心能直入佛城故,能達任何彼岸。

4.所言善法者,如來說非善法,是名善法。因善法性空

無四相、離四相,因清淨離一切諍故。

 

第二十四品

法能自生福德功德,因使用者成就故。

財僅是工具,無法有二德出生作用。

財施是十度中初階,說法是已經到第六階的慧度了。

不同階造不同的二德。

愈高則二德愈好。

另種說法:施度含九度,慧度含九度,一即多原理。

十度相互包含,層層延展至無限度。

 

第二十五品

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生。

因如來離一切相成就故,眾生未離四相故。

外相不同,但本質相同。凡夫者,如來說則非凡夫故。

 

第二十六品

1.三十二相觀如來,因未離四相故。

2.以六塵見我、聞我、嗅我、論我、身觸,不離見聞覺知、

意識形態。那是見六塵佛,非淨佛。

3.人行邪道,即拜偶像也。

 

第二十七品

如來不以具足相,或以具足相,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1.因以相成就,那是非法、顛倒法,緣木求魚也。

2.空法成就,可生一切相故。一切相皆清淨故。

3.二邊法即是是法,即斷善根法,即滅佛種法。

4.未離四相,斷滅

 

第二十八品

1.七寶布施階段,得成於忍已進階了。二者進度不同的離四相。

2.不受福德,因福德性空故,因清淨無五毒故。因離四相故。

供養:下等──物。中等──心。上等──成就。

 

第二十九品

如來若來、去、坐、臥是未離四相。是作相佛、四相佛,是若佛,非佛如、如佛。 如得真如故。若無常故。

 

第三十品

佛說微塵眾,則非微塵眾。佛說三千大千世界,則非世界。

1.若世界實有,則是一合相。 2.但一合相者,則是不可說。

3.一合相者,無四相、離四相。

4.一合相若有:和合、亂想、顛倒、輪廻,則名無明一合相

5.一合相離四相、四相,則名菩提清淨無所得。

 

第三十一品

佛出世一大因緣,開示悟入信解,入佛知見。

六法皆離四相、離四見。

入佛知見,名明心見性見,清淨八正道37品見。

於一切法如是知、見、信、解,故不生法相,遠離四相,不為相迷,不為法執。

 

第三十二品

七寶布施,是十度之始。法布施,是成佛之始。

財施,捨世間之財。法施,得行深、得般若。

身亦屬於「財」「材」施一種。命亦然如是。故修行棄身命不顧。

一切有為法,四相、六相。如夢幻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