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占察善惡業報經

2015030818:30
【轉貼】占察善惡業報經(大正藏第17冊 No.0839)
占察善惡業報經 第1卷  CBETA 電子佛典集成T17n0839_001
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出六根聚經中)  天竺三藏菩提燈譯
如是我聞:
一時,婆伽婆一切智人,在王舍城耆闍崛山中,以神通力,示廣博嚴淨無礙道場,與無量無邊諸大眾俱,演說甚深根聚法門。
爾時,會中有一菩薩名堅淨信,從坐而起,整衣服,偏袒右肩,合掌白佛言:「我今於此眾中,欲有所問,諮請世尊,願垂聽許。」
佛言:「善男子!隨汝所問,便可說之。」
堅淨信菩薩言:「如佛先說:『若我去世,正法滅後,像法向盡,及入末世。如是之時,眾生福薄,多諸衰惱,國土數亂,災害頻起,種種厄難,怖懼逼擾。我諸弟子失其善念,唯長貪、瞋、嫉妬、我慢。設有像似行善法者,但求世間利養名稱,以之為主,不能專心修出要法。爾時眾生覩世災亂,心常怯弱,憂畏己身及諸親屬不得衣食充養軀命。以如此等眾多障礙因緣故,於佛法中鈍根少信,得道者極少。乃至漸漸於三乘中,信心成就者亦復甚尠。所有修學世間禪定,發諸通業,自知宿命者,次轉無有。如是於後,入末法中經久,得道獲信、禪定、通業等一切全無。』我今為此未來惡世,像法向盡及末法中,有微少善根者,請問如來。設何方便,開化示導,令生信心,得除衰惱。以彼眾生遭值惡時,多障礙故,退其善心。於世間、出世間因果法中,數起疑惑,不能堅心專求善法。如是眾生可愍可救。世尊大慈,一切種智!願興方便而曉喻之。令離疑網,除諸障礙,信得增長。隨於何乘,速獲不退。」
佛告堅淨信言:「善哉!善哉!快問斯事,深適我意。今此眾中,有菩薩摩訶薩,名曰地藏,汝應以此事而請問之。彼當為汝建立方便,開示演說,成汝所願。」
時堅淨信菩薩復白佛言:「如來世尊,無上大智!何意不說,乃欲令彼地藏菩薩而演說之?」
佛告堅淨信:「汝莫生高下想。此善男子發心已來,過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久已能度薩婆若海,功德滿足。但依本願自在力故,權巧現化,影應十方。雖復普遊一切剎土常起功業,而於五濁惡世化益偏厚,亦依本願力所熏習故,及因眾生應受化業故也。彼從十一劫來,莊嚴此世界,成熟眾生。是故在斯會中,身相端嚴,威德殊勝,唯除如來,無能過者。又於此世界所有化業,唯除遍吉、觀世音等諸大菩薩,皆不能及。以是菩薩本誓願力,速滿眾生一切所求,能滅眾生一切重罪,除諸障礙,現得安隱。又是菩薩,名為善安慰說者。所謂,巧演深法,能善開導初學發意求大乘者,令不怯弱。以如是等因緣,於此世界,眾生渴仰,受化得度。是故我今令彼說之。」
爾時,堅淨信菩薩既解佛意已,尋即勸請地藏菩薩摩訶薩言:「善哉,救世真士!善哉,大智開士!如我所問:『惡世眾生,以何方便而化導之,使離諸障,得堅固信?』如來今者,為欲令汝說是方便。宜當知時,哀愍為說。」
爾時,地藏菩薩摩訶薩語堅淨信菩薩摩訶薩言:「善男子!諦聽。當為汝說。若佛滅後,惡世之中,諸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於世間、出世間因果法,未得決定信,不能修學無常想、苦想、無我想、不淨想,成就現前;不能勤觀四聖諦法及十二因緣法;亦不勤觀真如、實際、無生無滅等法。以不勤觀如是法故,不能畢竟不作十惡根本過罪。於三寶功德種種境界,不能專信。於三乘中,皆無定向。如是等人,若有種種諸障礙事,增長憂慮,或疑或悔,於一切處心不明了。多求多惱,眾事牽纏,所作不定,思想擾亂,廢修道業。有如是等障難事者,當用木輪相法,占察善惡宿世之業、現在苦樂吉凶等事。緣合故有,緣盡則滅。業集隨心,相現果起。不失不壞,相應不差。如是諦占善惡業報,曉喻自心。於所疑事,以取決了。若佛弟子,但當學習如此相法,至心歸依,所觀之事,無不誠諦。不應棄捨如是之法,而返隨逐世間卜筮、種種占相吉凶等事,貪著樂習。若樂習者,深障聖道。
「善男子!欲學木輪相者,先當刻木如小指許,使長短減於一寸,正中令其四面方平,自餘向兩頭斜漸去之。仰手傍擲,令使易轉,因是義故,說名為輪。又依此相,能破壞眾生邪見疑網,轉向正道,到安隱處,是故名輪。其輪相者,有三種差別。何等為三?一者,輪相能示宿世所作善惡業種差別,其輪有十。二者,輪相能示宿世集業久近,所作強弱、大小差別,其輪有三。三者,輪相能示三世中受報差別,其輪有六。
「若欲觀宿世所作善惡業差別者,當刻木為十輪。依此十輪,書記十善之名。一善主在一輪,於一面記。次以十惡書對十善,令使相當,亦各記在一面。言十善者,則為一切眾善根本,能攝一切諸餘善法。言十惡者,亦為一切眾惡根本,能攝一切諸餘惡法。
「若欲占此輪相者,先當學至心總禮十方一切諸佛。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眾生,速疾皆得親近供養,諮受正法。』次應學至心敬禮十方一切法藏。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眾生,速疾皆得受持讀誦,如法修行,及為他說。』次當學至心敬禮十方一切賢聖。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眾生,速疾皆得親近供養,發菩提心,志不退轉。』後應學至心禮我地藏菩薩摩訶薩。因即立願:『願令十方一切眾生,速得除滅惡業重罪,離諸障礙。資生眾具,悉皆充足。』如是禮已,隨所有香華等,當修供養。
「修供養者,仰念一切佛法僧寶,體常遍滿,無所不在。願令此香華,等同法性,普熏一切諸佛剎土,施作佛事。又念十方一切供具,無時不有。我今當以十方所有一切種種香華、瓔珞、幢幡、寶蓋、諸珍妙飾、種種音樂、燈明、燭火、飲食、衣服、臥具、湯藥,乃至十方所有一切種種莊嚴供養之具,憶想遙擬,普共眾生奉獻供養。當念一切世界中有修供養者,我今隨喜。若未修供養者,願得開導,令修供養。又願我身,速能遍至一切剎土,於一切佛法僧所,各以一切種莊嚴供養之具,共一切眾生等持奉獻。供養一切諸佛法身、色身、舍利、形像、浮圖、廟塔一切佛事,供養一切所有法藏及說法處,供養一切賢聖僧眾,願共一切眾生,修行如是供養已,漸得成就六波羅蜜、四無量心。深知一切法本來寂靜,無生無滅,一味平等,離念清淨,畢竟圓滿。又應別復係心供養我地藏菩薩摩訶薩。
「次當稱名,若默誦念。一心告言:『南無地藏菩薩摩訶薩。』如是稱名,滿足至千。經千念已,而作是言:『地藏菩薩摩訶薩!大慈大悲!唯願護念我及一切眾生,速除諸障,增長淨信,令今所觀稱實相應。』作此語已,然後手執木輪,於淨物上而傍擲之。如是欲自觀法,若欲觀他,皆亦如是。
「應知占其輪相者,隨所現業,悉應一一諦觀思驗。或純具十善,或純具十惡,或善惡交雜,或純善不具,或純惡不具。如是業因,種類不同,習氣果報,各各別異,如佛世尊餘處廣說。應當憶念思惟觀察所現業種,與今世果報所經苦樂吉凶等事,及煩惱業習得相當者,名為相應;若不相當者,謂不至心,名虛謬也。
「若占輪相,其善惡業俱不現者,此人已證無漏智心,專求出離,不復樂受世間果報,諸有漏業展轉微弱,更不增長,是故不現。又純善不具、純惡不具者,此二種人,善惡之業所有不現者,皆是微弱未能牽果,是故不現。若當來世佛諸弟子,已占善惡果報得相應者,於五欲眾具得稱意時,勿當自縱以起放逸。即應思念:『由我宿世如是善業故,今獲此報。我今乃可轉更進修,不應休止。』若遭眾厄種種衰惱不吉之事擾亂憂怖,不稱意時,應當甘受,無令疑悔,退修善業。即當思念:『但由我宿世造如是惡業故,今獲此報,我今應當悔彼惡業,專修對治及修餘善。無得止住懈怠放逸,轉更增集種種苦聚。』是名占察初輪相法。
「善男子!若欲占察過去往昔集業久近,所作強弱、大小差別者,當復刻木為三輪,以身口意各主一輪,書字記之。又於輪正中,一面書一畫,令麁長使徹畔。次第二面書一畫,令細短使不至畔。次第三面作一傍刻如畫,令其麁深。次第四面亦作傍刻,令使細淺。當知善業莊嚴猶如畫飾,惡業衰害猶如損刻。其畫長大者,顯示積善來久,行業猛利,所作增上。其畫細短者,顯示積善來近,始習基鈍,所作微薄。其刻麁深者,顯示習惡來久,所作增上,餘殃亦厚。其刻細淺者,顯示退善來近,始習惡法,所作之業,未至增上。或雖起重惡,已曾改悔,此謂小惡。
「善男子!若占初輪相者,但知宿世所造之業善惡差別,而不能知積習久近、所作之業強弱大小,是故須占第二輪相。若占第二輪相者,當依初輪相中所現之業。若屬身者,擲身輪相;若屬口者,擲口輪相;若屬意者,擲意輪相。不得以此三輪之相一擲通占。應當隨業主念,一一善惡,依所屬輪,別擲占之。
「復次,若占初輪相中,唯得身之善,於此第二輪相中得身惡者,謂無至心,不得相應,名虛謬也。又復不相應者,謂占初輪相中,得不殺業,及得偷盜業,意先主觀不殺業,而於第二輪相中得身惡者,名不相應。
「復次,若觀現在從生以來,不樂殺業,無造殺罪,但意主殺業,而於此第二輪相中得身大惡者,謂名不相應。自餘口意中業不相應義,亦如是應知。
「善男子!若未來世諸眾生等,欲求度脫生老病死,始學發心修習禪定、無相智慧者,應當先觀宿世所作惡業多少及以輕重。若惡業多厚者,不得即學禪定、智慧,應當先修懺悔之法。所以者何?此人宿習惡心猛利故,於今現在必多造惡,毀犯重禁。以犯重禁故,若不懺悔令其清淨,而修禪定、智慧者,則多有障礙,不能剋獲。或失心錯亂,或外邪所惱,或納受邪法,增長惡見。是故當先修懺悔法,若戒根清淨,及宿世重罪得微薄者,則離諸障。
「善男子!欲修懺悔法者,當住靜處,隨力所能,莊嚴一室。內置佛事及安經法,懸繒幡蓋,求集香華,以修供養。澡沐身體,及洗衣服,勿令臭穢。於晝日分,在此室內,三時稱名。一心敬禮過去七佛及五十三佛。次隨十方面,一一總歸,擬心遍禮一切諸佛所有色身、舍利、形像、浮圖、廟塔、一切佛事。次復總禮十方三世所有諸佛。又當擬心遍禮十方一切法藏,次當擬心遍禮十方一切賢聖,然後更別稱名禮我地藏菩薩摩訶薩。
「如是禮已,應當說所作罪,一心仰告:
「『唯願十方諸大慈尊,證知護念,我今懺悔,不復更造。願我及一切眾生,速得除滅無量劫來十惡、四重、五逆、顛倒、謗毀三寶,一闡提罪。』
「復應思惟:『如是罪性,但從虛妄顛倒心起,無有定實而可得者,本唯空寂。願我及一切眾生速達心本,永滅罪根。』
「次應復發勸請之願:『願令十方一切菩薩,未成正覺者,願速成正覺。若已成正覺者,願常住在世,轉正法輪,不入涅槃。』
「次當復發隨喜之願:『願我及一切眾生,畢竟永捨嫉妬之心,於三世中一切剎土,所有修學一切功德及成就者,悉皆隨喜。』
「次當復發迴向之願:『願我所修一切功德,資益一切諸眾生等,同趣佛智,至涅槃城。』如是發迴向願已,復往餘靜室,端坐一心,若稱誦,若默念我之名號。當減省睡眠,若惛蓋多者,應於道場室中旋遶誦念。
「次至夜分時,若有燈燭光明事者,亦應三時恭敬供養,悔過發願。若不能辦光明事者,應當直在餘靜室中,一心誦念。日日如是行懺悔法,勿令懈廢。若人宿世遠有善基,暫時遇惡因緣而造惡法,罪障輕微,其心猛利,意力強者,經七日後,即得清淨,除諸障礙。如是眾生等,業有厚薄,諸根利鈍,差別無量。或經二七日後而得清淨;或經三七日,乃至或經七七日後而得清淨。若過去、現在俱有增上種種重罪者,或經百日而得清淨;或經二百日,乃至或經千日而得清淨。若極鈍根,罪障最重者,但當能發勇猛之心,不顧惜身命想,常勤稱念,晝夜旋遶,減省睡眠,禮懺發願,樂修供養,不懈不廢,乃至失命,要不休退。如是精進,於千日中必獲清淨。
「善男子!若欲知得清淨相者,從始修行過七日後,應當日日於晨朝旦,以第二輪相具安手中,頻三擲之。若身口意皆純善者,名得清淨。如是未來諸眾生等,能修行懺悔者,從先過去久遠以來,於佛法中各曾習善,隨其所修何等功德,業有厚薄種種別異。是故彼等得清淨時,相亦不同。或有眾生得三業純善時,不即更得諸餘好相。或有眾生得三業善相時,於一日一夜中,復見光明遍滿其室。或聞殊特異好香氣,身意快然。或作善夢,夢中見佛色身來為作證,手摩其頭,歎言:『善哉!汝今清淨,我來證汝。』或夢見菩薩身來為作證,或夢見佛形像放光而為作證。若人未得三業善相,但先見聞如此諸事者,則為虛妄誑惑詐偽,非善相也。若人曾有出世善基,攝心猛利者,我於爾時,隨所應度而為現身。放大慈光,令彼安隱,離諸疑怖。或示神通種種變化,或復令彼自憶宿命所逕之事、所作善惡。或復隨其所樂,為說種種深要之法。彼人即時於所向乘,得決定信,或漸證獲沙門道果。
「復次,彼諸眾生若雖未能見我化身轉變說法,但當學至心,使身口意得清淨相已,我亦護念,令彼眾生速得消滅種種障礙。天魔波旬不來破壞,乃至九十五種外道邪師、一切鬼神,亦不來亂。所有五蓋展轉輕微,堪能修習諸禪智慧。
「復次,若未來世諸眾生等,雖不為求禪定、智慧,出要之道,但遭種種眾厄,貧窮困苦,憂惱逼迫者,亦應恭敬禮拜供養,悔所作惡,恒常發願,於一切時一切處,勤心稱誦我之名號,令其至誠。亦當速脫種種衰惱,捨此命已,生於善處。
「復次,未來之世,若在家、若出家諸眾生等,欲求受清淨妙戒,而先已作增上重罪,不得受者,亦當如上修懺悔法,令其至心,得身口意善相已,即應可受。若彼眾生欲習摩訶衍道,求受菩薩根本重戒,及願總受在家、出家一切禁戒——所謂:攝律儀戒、攝善法戒、攝化眾生戒——而不能得善好戒師,廣解菩薩法藏。先修行者,應當至心於道場內,恭敬供養,仰告十方諸佛菩薩,請為師證。一心立願,稱辯戒相,先說十根本重戒,次當總舉三種戒聚,自誓而受,此亦得戒。
「復次,未來世諸眾生等,欲求出家,及已出家,若不能得善好戒師,及清淨僧眾,其心疑惑,不得如法受於禁戒者,但能學發無上道心,亦令身口意得清淨已。其未出家者,應當剃髮,被服法衣,如上立願,自誓而受菩薩律儀三種戒聚,則名具獲波羅提木叉出家之戒,名為比丘、比丘尼。即應推求聲聞律藏,及菩薩所習摩德勒伽藏,受持讀誦,觀察修行。若雖出家,而其年未滿二十者,應當先誓願受十根本戒,及受沙彌、沙彌尼所有別戒。既受戒已,亦名沙彌、沙彌尼。即應親近供養給侍先舊出家,學大乘心,具受戒者,求為依止之師,請問教戒,修行威儀,如沙彌、沙彌尼法。若不能值如是之人,唯當親近菩薩所修摩德勒伽藏,讀誦思惟,觀察修行,慇懃供養佛法僧寶。若沙彌尼年已十八者,亦當自誓受毘尼藏中式叉摩那六戒之法,及遍學比丘尼一切戒聚。其年若滿二十時,乃可如上總受菩薩三種戒聚。然後得名比丘尼。若彼眾生,雖學懺悔,不能至心,不獲善相者,設作受相,不名得戒。」
爾時,堅淨信菩薩摩訶薩問地藏菩薩摩訶薩言:「所說至心者,差別有幾種?何等至心,能獲善相?」
地藏菩薩摩訶薩言:「善男子!我所說至心者,略有二種。何等為二?一者,初始學習求願至心。二者,攝意專精,成就勇猛,相應至心。得此第二至心者,能獲善相。此第二至心,復有下中上三種差別,何等為三?一者一心,所謂係想不亂,心住了了。二者勇猛心,所謂專求不懈,不顧身命。三者深心,所謂與法相應,究竟不退。若人修習此懺悔法,乃至不得下至心者,終不能獲清淨善相。是名說占第二輪法。
「善男子!若欲占察三世中受報差別者,當復刻木為六輪。於此六輪,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等數,書字記之。一數主一面,各書三面,令數次第不錯不亂。當知如此諸數,皆從一數而起,以一為本。如是數相者,顯示一切眾生六根之聚,皆從如來藏自性清淨心一實境界而起,依一實境界以之為本。所謂依一實境界故,有彼無明。不了一法界,謬念思惟,現妄境界,分別取著,集業因緣,生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以依內六根故,對外色、聲、香、味、觸、法等六塵,起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以依六識故,於色、聲、香、味、觸、法中,起違想、順想、非違非順等想,生十八種受。若未來世佛諸弟子,於三世中所受果報,欲決疑意者,應當三擲此第三輪相,占計合數,依數觀之,以定善惡。
「如是所觀三世果報善惡之相,有一百八十九種。何等為一百八十九種?
一者,求上乘得不退。
二者,所求果現當證。
三者,求中乘得不退。
四者,求下乘得不退。
五者,求神通得成就。
六者,修四梵得成就。
七者,修世禪得成就。
八者,所欲受得妙戒。
九者,所曾受得戒具。
十者,求上乘未住信。
十一者,求中乘未住信。
十二者,求下乘未住信。
十三者,所觀人為善友。
十四者,隨所聞是正信。
十五者,所觀人為惡友。
十六者,隨所聞非正教。
十七者,所觀人有實德。
十八者,所觀人無實德。
十九者,所觀義不錯謬。
二十者,所觀義是錯謬。
二十一者,有所誦不錯謬。
二十二者,有所誦是錯謬。
二十三者,所修行不錯謬。
二十四者,所見聞是善相。
二十五者,有所證為正實。
二十六者,有所學是錯謬。
二十七者,所見聞非善相。
二十八者,有所證非正法。
二十九者,有所獲邪神持。
三十者,所能說邪智辯。
三十一者,所玄知非人力。
三十二者,應先習觀智道。
三十三者,應先習禪定道。
三十四者,觀所學無障礙。
三十五者,觀所學是所宜。
三十六者,觀所學非所宜。
三十七者,觀所學是宿習。
三十八者,觀所學非宿習。
三十九者,觀所學善增長。
四十者,觀所學方便少。
四十一者,觀所學無進趣。
四十二者,所求果現未得。
四十三者,求出家當得去。
四十四者,求聞法得教示。
四十五者,求經卷得讀誦。
四十六者,觀所作是魔事。
四十七者,觀所作事成就。
四十八者,觀所作事不成。
四十九者,求大富財盈滿。
五十者,求官位當得獲。
五十一者,求壽命得延年。
五十二者,求世仙當得獲。
五十三者,觀學問多所達。
五十四者,觀學問少所達。
五十五者,求師友得如意。
五十六者,求弟子得如意。
五十七者,求父母得如意。
五十八者,求男女得如意。
五十九者,求妻妾得如意。
六十者,求同伴得如意。
六十一者,觀所慮得和合。
六十二者,所觀人心懷恚。
六十三者,求無恨得歡喜。
六十四者,求和合得如意。
六十五者,所觀人心歡喜。
六十六者,所思人得會見。
六十七者,所思人不復會。
六十八者,所請喚得來集。
六十九者,所憎惡得離之。
七十者,所愛敬得近之。
七十一者,觀欲聚得和集。
七十二者,觀欲聚不和集。
七十三者,所請喚不得來。
七十四者,所期人必當至。
七十五者,所期人住不來。
七十六者,所觀人得安吉。
七十七者,所觀人不安吉。
七十八者,所觀人已無身。
七十九者,所望見得覩之。
八十者,所求覓得見之。
八十一者,求所聞得吉語。
八十二者,所求見不如意。
八十三者,觀所疑即為實。
八十四者,觀所疑為不實。
八十五者,所觀人不和合。
八十六者,求佛事當得獲。
八十七者,求供具當得獲。
八十八者,求資生得如意。
八十九者,求資生少得獲。
九十者,有所求皆當得。
九十一者,有所求皆不得。
九十二者,有所求少得獲。
九十三者,有所求得如意。
九十四者,有所求速當得。
九十五者,有所求久當得。
九十六者,有所求而損失。
九十七者,有所求得吉利。
九十八者,有所求而受苦。
九十九者,觀所失求當得。
一百者,觀所失永不得。
一百一者,觀所失自還得。
一百二者,求離厄得脫難。
一百三者,求離病得除愈。
一百四者,觀所去無障礙。
一百五者,觀所去有障礙。
一百六者,觀所住得安止。
一百七者,觀所住不得安。
一百八者,所向處得安快。
一百九者,所向處有厄難。
一百一十者,所向處為魔網。
一百一十一者,所向處難開化。
一百一十二者,所向處可開化。
一百一十三者,所向處自獲利。
一百一十四者,所遊路無惱害。
一百一十五者,所遊路有惱害。
一百一十六者,君民惡饑饉起。
一百一十七者,君民惡多疾疫。
一百一十八者,君民好國豐樂。
一百一十九者,君無道國災亂。
一百二十者,君修德災亂滅。
一百二十一者,君行惡國將破。
一百二十二者,君修善國還立。
一百二十三者,觀所避得度難。
一百二十四者,觀所避不脫難。
一百二十五者,所住處眾安隱。
一百二十六者,所住處有障難。
一百二十七者,所依聚眾不安。
一百二十八者,閑靜處無諸難。
一百二十九者,觀怪異無損害。
一百三十者,觀怪異有損害。
一百三十一者,觀怪異精進安。
一百三十二者,觀所夢無損害。
一百三十三者,觀所夢有所損。
一百三十四者,觀所夢精進安。
一百三十五者,觀所夢為吉利。
一百三十六者,觀障亂速得離。
一百三十七者,觀障亂漸得離。
一百三十八者,觀障亂不能離。
一百三十九者,觀障亂一心除。
一百四十者,觀所難速得脫。
一百四十一者,觀所難久得脫。
一百四十二者,觀所難受衰惱。
一百四十三者,觀所難精進脫。
一百四十四者,觀所難命當盡。
一百四十五者,觀所患大不調。
一百四十六者,觀所患非人惱。
一百四十七者,觀所患合非人。
一百四十八者,觀所患可療治。
一百四十九者,觀所患難療治。
一百五十者,觀所患精進差。
一百五十一者,觀所患久長苦。
一百五十二者,觀所患自當差。
一百五十三者,所向醫堪能治。
一百五十四者,觀所療是對治。
一百五十五者,所服藥當得力。
一百五十六者,觀所患得除愈。
一百五十七者,所向醫不能治。
一百五十八者,觀所療非對治。
一百五十九者,所服藥不得力。
一百六十者,觀所患命當盡。
一百六十一者,從地獄道中來。
一百六十二者,從畜生道中來。
一百六十三者,從餓鬼道中來。
一百六十四者,從阿修羅道中來。
一百六十五者,從人道中而來。
一百六十六者,從天道中而來。
一百六十七者,從在家中而來。
一百六十八者,從出家中而來。
一百六十九者,曾值佛供養來。
一百七十者,曾親供養賢聖來。
一百七十一者,曾得聞深法來。
一百七十二者,捨身已入地獄。
一百七十三者,捨身已作畜生。
一百七十四者,捨身已作餓鬼。
一百七十五者,捨身已作阿修羅。
一百七十六者,捨身已生人道。
一百七十七者,捨身已為人王。
一百七十八者,捨身已生天道。
一百七十九者,捨身已為天王。
一百八十者,捨身已聞深法。
一百八十一者,捨身已得出家。
一百八十二者,捨身已值聖僧。
一百八十三者,捨身已生兜率天。
一百八十四者,捨身已生淨佛國。
一百八十五者,捨身已尋見佛。
一百八十六者,捨身已住下乘。
一百八十七者,捨身已住中乘。
一百八十八者,捨身已獲果證。
一百八十九者,捨身已住上乘。
「善男子!是名一百八十九種善惡果報差別之相。如此占法,隨心所觀主念之事,若數合與意相當者,無有乖錯。若其所擲所合之數,與心所觀主念之事不相當者,謂不至心,名為虛謬。其有三擲而皆無所現者,此人則名已得無所得也。
「復次,善男子!若自發意,觀於他人所受果報,事亦同爾。若有他人不能自占,而來求請欲使占者,應當籌量觀察自心,不貪世間,內意清淨,然後乃可如上,歸敬修行供養,至心發願而為占察。不應貪求世間名利,如行師道,以自妨亂。又若內心不清淨者,設令占察而不相當,但為虛謬耳。
「復次,若未來世諸眾生等,一切所占,不獲吉善,所求不得,種種憂慮,逼惱怖懼時,應當晝夜常勤誦念我之名字。若能至心者,所占則吉,所求皆獲,現離衰惱。」
 

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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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下(出六根聚經中)  天竺三藏菩提燈譯
爾時堅淨信菩薩摩訶薩問地藏菩薩摩訶薩言:「云何開示求向大乘者,進趣方便?」
地藏菩薩摩訶薩言:「善男子!若有眾生欲向大乘者,應當先知最初所行根本之業。其最初所行根本業者,所謂依止一實境界以修信解,因信解力增長故,速疾得入菩薩種性。所言一實境界者,謂眾生心體,從本以來,不生不滅,自性清淨,無障無礙,猶如虛空。離分別故,平等普遍,無所不至,圓滿十方,究竟一相,無二無別,不變不異,無增無減。以一切眾生心,一切聲聞、辟支佛心,一切菩薩心,一切諸佛心,皆同不生不滅,無染寂靜,真如相故。所以者何?一切有心起分別者,猶如幻化,無有定實。所謂識、受、想、行、憶念、緣慮、覺知等,種種心數,非青非黃,非赤非白,亦非雜色,無有長短、方圓、大小。乃至盡於十方虛空一切世界,求心形狀,無一區分而可得者。但以眾生無明癡闇熏習因緣,現妄境界,令生念著。所謂此心不能自知,妄自謂有,起覺知想,計我、我所,而實無有覺知之想。以此妄心畢竟無體,不可見故。若無覺知能分別者,則無十方三世一切境界差別之相。以一切法皆不能自有,但依妄心分別故有。所謂一切境界,各各不同,自念為有,知此為自,知彼為他。是故一切法不能自有,則無別異。唯依妄心,不知不了內自無故,謂有前外境界,妄生種種法想,謂有謂無,謂彼謂此,謂是謂非,謂好謂惡,乃至妄生無量無邊法想。當如是知,一切諸法,皆從妄想生,依妄心為本。
「然此妄心無自相故,亦依境界而有,所謂緣念覺知前境界故,說名為心。又此妄心與前境界,雖俱相依,起無先後,而此妄心能為一切境界原主。所以者何?謂依妄心,不了法界一相故,說心有無明。依無明力因故,現妄境界。亦依無明滅故,一切境界滅,非依一切境界。自不了故,說境界有。無明亦非依境界故,生於無明。以一切諸佛,於一切境界不生無明故。又復不依境界滅故,無明心滅。以一切境界,從本已來,體性自滅,未曾有故。因如此義,是故但說一切諸法依心為本。當知一切諸法,悉名為心,以義、體不異,為心所攝故。又一切諸法,從心所起,與心作相,和合而有,共生共滅,同無有住。以一切境界,但隨心所緣,念念相續故,而得住持,暫時為有。
「如是所說心義者,有二種相。何等為二?一者心內相,二者心外相。心內相者,復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真,二者妄。所言真者,謂心體本相,如如不異,清淨圓滿,無障無礙,微密難見,以遍一切處,常恒不壞,建立生長一切法故。所言妄者,謂起念、分別、覺知、緣慮、憶想等事,雖復相續,能生一切種種境界,而內虛偽,無有真實,不可見故。所言心外相者,謂一切諸法種種境界等,隨有所念,境界現前故,知有內心及外心差別。如是當知,內妄想者,為因為體。外妄相者,為果為用。依如此等義,是故我說一切諸法悉名為心。
「又復當知,心外相者,如夢所見種種境界,唯心想作,無實外事。一切境界,悉亦如是,以皆依無明識夢所見,妄想作故。
「復次,應知內心念念不住故,所見、所緣一切境界亦隨心念念不住,所謂心生故種種法生,心滅故種種法滅。而生滅相,但有名字,實不可得。以心不往至於境界,境界亦不來至於心。如鏡中像,無來無去。是故一切法,求生滅定相,了不可得。所謂一切法畢竟無體,本來常空,實不生滅故。如是一切法實不生滅者,則無一切境界差別之相,寂靜一味,名為真如第一義諦,自性清淨心。彼自性清淨心,湛然圓滿,以無分別相故。無分別相者,於一切處,無所不在。無所不在者,以能依持建立一切法故。
「復次,彼心名如來藏,所謂具足無量無邊不可思議無漏清淨功德之業。以諸佛法身,從無始本際來,無障無礙,自在不滅,一切現化種種功業,恒常熾然,未曾休息。所謂遍一切世界,皆示作業,種種化益故。以一佛身,即是一切諸佛身。一切諸佛身,即是一佛身。所有作業亦皆共一,所謂無分別相,不念彼此,平等無二。以依一法性而有作業,同自然化,體無別異故。如是諸佛法身,遍一切處,圓滿不動故,隨諸眾生死此生彼,恒為作依。譬如虛空,悉能容受一切色像種種形類,以一切色像種種形類,皆依虛空而有,建立生長。住虛空中,為虛空處所攝。以虛空為體,無有能出虛空界分者。當知色像之中,虛空之界不可毀滅。色像終壞時,還歸虛空。而虛空本界,無增無減,不動不變。諸佛法身,亦復如是,悉能容受一切眾生種種果報。以一切眾生種種果報,皆依諸佛法身而有建立生長。住法身中,為法身處所攝。以法身為體,無有能出法身界分者。
「當知一切眾生身中,諸佛法身亦不可毀滅。若煩惱斷壞時,還歸法身。而法身本界,無增無減,不動不變。但從無始世來,與無明心俱,癡闇因緣熏習力故,現妄境界。以依妄境界熏習因緣故,起妄想相應心,計我、我所,造集諸業,受生死苦,說彼法身名為眾生。若如是眾生中,法身熏習而有力者,煩惱漸薄,能厭世間,求涅槃道,信歸一實,修六波羅蜜等一切菩提分法,名為菩薩。若如是菩薩中,修行一切善法滿足,究竟得離無明睡者,轉名為佛。當知如是眾生、菩薩、佛等,但依世間假名言說,故有差別。而法身之體,畢竟平等,無有異相。
「善男子!是名略說一實境界義。若欲依一實境界修信解者,應當學習二種觀道。何等為二?一者唯心識觀,二者真如實觀。學唯心識觀者,所謂於一切時一切處,隨身口意所有作業,悉當觀察,知唯是心。乃至一切境界,若心住念,皆當察知,勿令使心無記攀緣,不自覺知。於念念間,悉應觀察。隨心有所緣念,還當使心隨逐彼念,令心自知。知己內心自生想念,非一切境界有念有分別也。所謂內心自生長短、好惡、是非、得失、衰利、有無等見,無量諸想。而一切境界,未曾有想,起於分別。
「當知一切境界自無分別想故,即自非長非短、非好非惡,乃至非有非無,離一切相。如是觀察,一切法唯心想生。若使離心,則無一法一想而能自見有差別也。常應如是守記內心,知唯妄念,無實境界,勿令休廢。是名修學唯心識觀。若心無記,不知自心念者,即謂有前境界,不名唯心識觀。
「又守記內心者,則知貪想、瞋想,及愚癡、邪見想。知善、知不善、知無記,知心勞慮種種諸苦。若於坐時,隨心所緣,念念觀知唯心生滅。譬如水流燈炎,無暫時住。從是當得色寂三昧。
「得此三昧已,次應學習信奢摩他觀心,及信毗婆舍那觀心。習信奢摩他觀心者,思惟內心不可見相,圓滿不動,無來無去,本性不生,離分別故。習信毗婆舍那觀心者,想見內外色,隨心生,隨心滅。乃至習想見佛色身,亦復如是。隨心生,隨心滅,如幻如化,如水中月,如鏡中像。非心不離心,非來非不來,非去非不去,非生非不生,非作非不作。
「善男子!若能習信此二觀心者,速得趣會一乘之道。當知如是唯心識觀,名為最上智慧之門。所謂能令其心猛利,長信解力,疾入空義,得發無上大菩提心故。若學習真如實觀者,思惟心性無生無滅,不住見聞覺知,永離一切分別之想。漸漸能過空處、識處、無少處、非想非非想處等定境界相,得相似空三昧。得相似空三昧時,識想受行麁分別相不現在前。從此修學,為善知識大慈悲者守護長養,是故離諸障礙,勤修不廢,展轉能入心寂三昧。得是三昧已,即復能入一行三昧。入是一行三昧已,見佛無數,發深廣行心,住堅信位。所謂於奢摩他、毗婆舍那二種觀道,決定信解,能決定向。隨所修學世間諸禪三昧之業,無所樂著。乃至遍修一切善根菩提分法,於生死中無所怯畏,不樂二乘。以依能習向二觀心最妙巧便,眾智所依,行根本故。
「復次,修學如上信解者,人有二種。何等為二?一者利根,二者鈍根。其利根者,先已能知一切外諸境界,唯心所作,虛誑不實,如夢如幻等,決定無有疑慮。陰蓋輕微,散亂心少。如是等人,即應學習真如實觀。其鈍根者,先未能知一切外諸境界,悉唯是心,虛誑不實故,染著情厚,蓋障數起,心難調伏,應當先學唯心識觀。
「若人雖學如是信解,而善根業薄,未能進趣。諸惡煩惱,不得漸伏。其心疑怯,畏墮三惡道,生八難處。畏不常值佛菩薩等,不得供養聽受正法。畏菩提信難可成就。有如此疑怖及種種障礙等者,應於一切時一切處,常勤誦念我之名字。若得一心,善根增長,其意猛利,當觀我法身,及一切諸佛法身,與己自身,體性平等,無二無別,不生不滅,常樂我淨,功德圓滿,是可歸依。
又復觀察己身心相,無常、苦、無我、不淨,如幻如化,是可厭離。若能修學如是觀者,速得增長淨信之心,所有諸障,漸漸損減。何以故?此人名為學習聞我名者,亦能學習聞十方諸佛名者;名為學至心禮拜供養我者,亦能學至心禮拜供養十方諸佛者;名為學聞大乘深經者;名為學執持書寫供養恭敬大乘深經者;名為學受持讀誦大乘深經者;名為學遠離邪見,於深正義中不墮謗者;名為於究竟甚深第一實義中學信解者;名為能除諸罪障者;名為當得無量功德聚者。此人捨身,終不墮惡道、八難之處,還聞正法,習信修行,亦能隨願往生他方淨佛國土。
「復次,若人欲生他方現在淨佛國者,應當隨彼世界佛之名字,專意誦念,一心不亂。如上觀察者,決定得生彼佛淨國,善根增長,速獲不退。當知如上一心係念思惟諸佛平等法身,一切善根中,其業最勝。所謂勤修習者,漸漸能向一行三昧。若到一行三昧者,則成廣大微妙行心,名得相似無生法忍。以能得聞我名字故,亦能得聞十方諸佛名字故;以能至心禮拜供養我故,亦能至心禮拜供養十方諸佛故。以能得聞大乘深經故,能執持書寫供養恭敬大乘深經故,能受持讀誦大乘深經故。能於究竟甚深第一實義中不生怖畏,遠離誹謗,得正見心,能信解故。決定除滅諸罪障故,現證無量功德聚故。所以者何?謂無分別菩提心,寂靜智現,起發方便業,種種願行故。能聞我名者,謂得決定信利益行故。乃至一切所能者,皆得不退一乘因故。若雜亂垢心,雖復稱誦我之名字,而不名為聞。以不能生決定信解,但獲世間善報,不得廣大深妙利益。如是雜亂垢心,隨其所修一切諸善,皆不能得深大利益。
「善男子!當知如上勤心修學無相禪者,不久能獲深大利益,漸次作佛。
「深大利益者,所謂得入堅信之位,成就信忍故。入堅法位,成就順忍故。入正真位,成就無生忍故。又成就信忍者,能作如來種性故。成就順忍者,能解如來行故。成就無生忍者,得如來業故。
「漸次作佛者,略說有四種。何等為四?一者,信滿法故作佛。所謂依種性地,決定信諸法不生不滅,清淨平等,無可願求故。二者,解滿法故作佛。所謂依解行地,深解法性,知如來業無造無作,於生死涅槃不起二想,心無所怖故。三者,證滿法故作佛。所謂依淨心地,以得無分別寂靜法智,及不思議自然之業,無求想故。四者,一切功德行滿足故作佛。所謂依究竟菩薩地,能除一切諸障,無明夢盡故。
「復次,當知,若修學世間有相禪者,有三種。何等為三?一者,無方便信解力故,貪受諸禪三昧功德而生憍慢,為禪所縛,退求世間。二者,無方便信解力故,依禪發起偏厭離行,怖怯生死,退墮二乘。三者,有方便信解力,所謂依止一實境界,習近奢摩他、毗婆舍那二種觀道故,能信解一切法唯心想生,如夢如幻等。雖獲世間諸禪功德,而不堅著,不復退求三有之果。又信知生死即涅槃故,亦不怖怯,退求二乘。
「如是修學一切諸禪三昧法者,當知有十種次第相門,具足攝取禪定之業,能令學者成就相應,不錯不謬。何等為十?一者,攝念方便相。二者,欲住境界相。三者,初住境界,分明了了知出、知入相。四者,善住境界得堅固相。五者,所作思惟,方便勇猛,轉求進趣相。六者,漸得調順,稱心喜樂,除疑信解,自安慰相。七者,剋獲勝進,意所專者,少分相應,覺知利益相。八者,轉修增明,所習堅固,得勝功德,對治成就相;九者,隨心有所念作,外現功德,如意相應,不錯不謬相。十者,若更異修,依前所得而起方便,次第成就,出入隨心,超越自在相。是名十種次第相門,攝修禪定之業。」
爾時,堅淨信菩薩摩訶薩問地藏菩薩摩訶薩言:「汝云何巧說深法,能令眾生得離怯弱?」
地藏菩薩摩訶薩言:「善男子!當知初學發意,求向大乘,未得信心者,於無上道甚深之法,喜生疑怯。我常以方便,宣顯實義而安慰之,令離怯弱,是故號我為善安慰說者。云何安慰?所謂鈍根小心眾生,聞無上道最勝最妙,意雖貪樂,發心願向。而復思念求無上道者,要須積功廣極,難行苦行,自度度他,劫數長遠,於生死中久受勤苦,方乃得獲。以是之故,心生怯弱。我即為說真實之義,所謂一切諸法,本性自空,畢竟無我,無作無受,無自無他,無行無到,無有方所,亦無過去現在、未來。乃至為說十八空等,無有生死、涅槃一切諸法定實之相而可得者。又復為說一切諸法如幻如化,如水中月,如鏡中像,如乾闥婆城,如空谷響,如陽焰,如泡,如露,如燈,如目[目*壹],如夢,如電,如雲。煩惱生死,性甚微弱,易可令滅。又煩惱生死,畢竟無體,求不可得。本來不生,實更無滅。自性寂靜,即是涅槃。如此所說,能破一切諸見,損自身心執著想故,得離怯弱。
「復有眾生,不解如來言說旨意故而生怯弱。當知如來言說旨意者,所謂如來見彼一實境界故,究竟得離生老病死眾惡之法,證彼法身常恒清涼不變異等無量功德聚。復能了了見一切眾生身中,皆有如是真實微妙清淨功德,而為無明闇染之所覆障,長夜恒受生老病死無量眾苦。如來於此起大慈悲意,欲令一切眾生離於眾苦,同獲法身第一義樂。而彼法身,是無分別離念之法。唯有能滅虛妄識想不起念著,乃所應得。但一切眾生,常樂分別取著諸法,以顛倒妄想故而受生死。
「是故如來為欲令彼離於分別執著想故,說一切世間法,畢竟體空無所有。乃至一切出世間法,亦畢竟體空無所有。若廣說者,如十八空。如是顯示一切諸法,皆不離菩提體。菩提體者,非有、非無、非非有、非非無、非有無俱,非一、非異、非非一、非非異、非一異俱。乃至畢竟無有一相而可得者,以離一切相故。離一切相者,所謂不可依言說取。以菩提法中,無有受言說者,及無能言說者故。又不可依心念知。以菩提法中,無有能取、可取,無自無他,離分別想故。若有分別想者,則為虛偽,不名相應。
「如是等說,鈍根眾生不能解者,謂無上道如來法身但唯空法,一向畢竟而無所有,其心怯弱,畏墮無所得中。或生斷滅想,作增減見,轉起誹謗,自輕輕他。我即為說如來法身,自性不空,有真實體,具足無量清淨功業。從無始世來,自然圓滿,非修非作。乃至一切眾生身中,亦皆具足,不變不異,無增無減。如是等說,能除怯弱,是名安慰。
「又復,愚癡堅執眾生,聞如是等說亦生怯弱。以取如來法身本來滿足,非修非作相故,起無所得想而生怯弱,或計自然墮邪倒見。我即為說修行一切善法,增長滿足,生如來色身,得無量功德清淨果報。如此等說,令離怯弱,是為安慰。而我所說甚深之義,真實相應,無有諸過,以離相違說故。云何知離相違相?所謂如來法身中,雖復無有言說境界,離心想念,非空非不空。乃至無一切相,不可依言說示,而據世諦幻化因緣假名法中,相待相對,則可方便顯示而說。以彼法身性實無分別,離自相、離他相,無空、無不空,乃至遠離一切諸相故,說彼法體為畢竟空無所有。以離心分別,想念則盡,無一相而能自見自知為有,是故空義決定真實,相應不謬。
「復次,即彼空義中,以離分別妄想心念故,則盡畢竟無有一相而可空者,以唯有真實故,即為不空。所謂離識想故,無有一切虛偽之相,畢竟常恒,不變不異,以更無一相可壞可滅,離增減故。又彼無分別實體之處,從無始世來,具無量功德自然之業,成就相應,不離不脫故,說為不空。如是實體功德之聚,一切眾生雖復有之,但為無明曀覆障故而不知見,不能剋獲功德利益,與無莫異,說名未有。以不知見彼法體故,所有功德利益之業,非彼眾生所能受用,不名屬彼。唯依遍修一切善法,對治諸障,見彼法身,然後剋獲功德利益,是故說修一切善法,生如來色身、智身。
「善男子!如我所說甚深之義,決定真實,離相違過,當如是知。」
爾時,地藏菩薩摩訶薩說如此等殊勝方便深要法門時,有十萬億眾生,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住堅信位。復有九萬八千菩薩,得無生法忍。一切大眾各以天香花供養於佛,及供養地藏菩薩摩訶薩。
爾時,佛告諸大眾言:「汝等各各應當受持此法門,隨所住處,廣令流布。所以者何?如此法門,甚為難值,能大利益。若人得聞彼地藏菩薩摩訶薩名號,及信其所說者,當知是人速能得離一切所有諸障礙事,疾至無上道。」
於是大眾皆同發言:「我當受持,流布世間,不敢令忘。」
爾時,堅淨信菩薩摩訶薩白佛言:「世尊,如是所說六根聚修多羅中,名何法門?此法真要,我當受持,令未來世普皆得聞。」
佛告堅淨信菩薩摩訶薩言:「此法門名為『占察善惡業報』;亦名『消除諸障增長淨信』;亦名『開示求向大乘者進趣方便顯出甚深究竟實義』;亦名『善安慰說令離怯弱速入堅信決定法門』。依如是名義,汝當受持。」
佛說此法門名已,一切眾會,悉皆歡喜,信受奉行。
占察善惡業報經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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