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藏經法要之一(補)──金剛經非相解

2017092900:14

大藏經法要之一(補)──金剛經非相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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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封面

第一~六品…………………………………………………………………1

第六~十二品………………………………………………………………2

第十三~十六品 ………………………………………………………… 3

第十七~十九品 ………………………………………………………… 4

第二十~二十四品 ……………………………………………………… 5

第二十五~二十七品………………………………………………………6

第二十八~三十一品………………………………………………………7

第三十一~三十二品 【補充】信 身大、大身法義 …………………8

金剛經非相解

 

第一品

賢劫第四尊佛會。

第二品

四問即離四相問。

 

第三品

四問解答。

1.應如是降伏其心。如三世諸佛修行經過

2.所有他方、十方、無方世界,12類眾生,九品……分類。

3.我皆令入無餘涅槃,三世諸佛的我皆令12類眾生、九品……

之類,發心、成就、授記、成佛。

4.而滅度之,自度非他度。爬佛山各自努力到頂。師父領進門,

修行在個人。

5.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無盡分身度故。

6.實無眾生得滅度者。自度、他度,無二無別故。離六相、一切相故。無始妄想習氣清淨故。本自具足故。

迷時師度,悟時自度。清淨無二度故。

所謂眾生,即非眾生。所謂得滅度者,實無所得滅度者。所謂三世諸佛,即非三世諸佛。佛與眾生無二無別故。

 

第四品

於法,應無所住,故生無住相十度行。福德大於虛空也。

 

第五品

身相見如來,只見身或相,但不知內容修法。(參見:27品)

三身法報化、身口意,是有成就者修的功課,

不在於「見」,而在於「修成就」

 

第六品

法尚應捨,何況非法?能生信心,以此為實者。

是已成就離六相功力。問者有漏,故佛言莫作是說。

 

第七品

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

無有法,可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無有法可說,因言語道斷故,皆斷滅法(相)故,不生不滅、不增不減故。

無有定法故,仍有法故,二乘斷滅賢聖不平等,因無為法仍是法故。

 

第八品

量是福德,是產品。質是福德性,是能生產者。

皆從此經出,有法才能成。

佛法者,佛成就之密法。即非佛法,清淨不可說(取)。

修是事相,三大阿僧祇劫修。聞思是理相,須頓悟。

 

第九品

一果、我相清淨。 二果、人相離是非。 三果、離眾生相、不來。

四果、慧命,即離壽者相,能出生死海故。

 

第十品

三世諸佛,於法實無所得。 故菩薩莊嚴佛土不?

應無所住,身大如須彌山王。 而生其心,非身是名大身。

 

第十一品

七寶布施是量,為他人說是質。質能生無限量,量無法生出質。

除非是由質生的。質不好,量再多也無用。

 

第十二品

此處,即佛所,即成就處

一切12眾自來應供,三寶四眾當然不缺。

 

第十三品

以是名字,汝當奉持。立無生法故,如來無所說。

故諸微塵非微塵,世界非世界,三十二相即非相。

無聲勝有聲。說無生法大於身命布施,因身命為有聲故。

 

第十四品

是實相者,則是非相。 何來深解義趣,涕淚悲泣?

四相即非相,何來見聞覺知事?照與照者,同時寂滅也。

聞是經不驚、怖、畏。是人已成就無生法忍,如忍辱仙人度歌利王。

離相發心,名精進清淨行。將來自同忍辱仙人成就。利益眾生故如是施。

成就無生法忍者,即知佛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

(住)於法,有個影武者,故滿天諸法,滿心妄想,不瞎才怪。頭昏眼花,能作什麼事?

 

第十五品

身布施,得金剛身、無邊身,身外身的分身法。

為人解說,能得廣長舌相。

辯才無礙,流泉無障。如大海納百川之深深慧。

發大乘者名大雄。發最上乘者大力。

廣為人說,名能演大海佛慧。能隨順因緣眾生,廣說大藏、無盡藏、佛法善法。

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名十地一切補處菩薩,能得三世諸佛灌頂,成為法王。

樂小法者名小器。怎堪大法,大雨、大佛法灌注?故常處井底之蛙。無法演法,無法總持,何況解說?

諸華香而散其處,自有天人持妙香、天香、一切香來供。

 

第十六品

先世罪業為人輕賤,過去無明造作故。

今世人輕賤,先世罪業則為消滅,因已成就離六相之功力,忍辱仙人成就無生法忍故。

因緣成熟時,放光自然能滅諸暗。

供養承事諸佛,無空過者,名值佛在世,名三學具足,名能入三藏,名已達八地,名老實修行,名唸佛起行,名不入外道,名正法久住。

持經者如實能入,能已進行上路,能步佛行。

或有人聞,心則狂亂,狐疑不信。自家有寶,佛指,人人不信,以為佛才有寶。自己不成就,拿他人寶比較快?

 

第十七品

善男子、善女人,指已具足修行條件者,等同上位菩薩。

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則不名正遍知、正等覺。因落在有位,必然有漏,必然隨12因緣轉。

有之前為取,名分別心。有之後為生,必入斷滅。

三者(取、有、生)一合相,不可得、不可說。

如來者,即諸法如義。隨順眾生,常演七真如,故有三世可作教材用。

無實無虛。故一切法皆是佛法,不取、不捨……離一切二邊法。

離一切法、一切相,名佛法。遍修一切善法能對一切過去惡果故。

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法僅治,諸妄有無量,故法亦無量。清淨者無妄故,無法可治。

人身長大,如一切法。非大身,是名大身。即無法。

無有法名為菩薩,故無我當滅度無量眾生。

一切法離六相故,無法是空法。 莊嚴佛土者名佛,無少法可得。

通達無我法者,尚未達莊嚴力。

 

第十八品

五眼具足,才能無漏觀。故12眾生心皆知。

三心不可得故,名諸心非心。

 

第十九品

七寶布施,得福德多,是量。名福德有實。

福德無故,是質。故比前多多。

 

第二十品

具足色身,尚欠17法。見?見到什麼?

具足諸相見?可是相即非相,怎能見到佛?

 

第二十一品

如來未作此念:我當有所說法。

清淨故稱佛,法離法性故無法。

如來有所說法,是第二步,故永達不到「無法」功力。

若再說佛有所說法,故名謗佛。

頗有眾生,彼非眾生,非不眾生破。

生信心不?具離六相功力者生信心。

 

第二十二品

非所得,非無所得。發心異故,有三乘及佛位,

雖菩薩、佛同依般若。

 

第二十三品

 

是法平等

空法故。

空性恆相隨,無障礙空間。一切法皆法。

非斷滅空,是清淨的空。

 

無有高下

不增不減

性空當離自性。高下是障眼相,高下是漸頓行

高下是鈍根利根,高下是快慢行,高下是差別行

以離四相修,易得成就。名正觀。

所言善法,在他為非善。不用守律,不用去修。

如來說非善法。持善法即名法住,故如瞎。

是名善法,應無所住,而非定法,或不定法。

 

第二十四品

七寶施,是愚施、財施。 為他人說,是智施、法施。

 

第二十五品

無眾生,如來度者。所謂眾生即非眾生,本具佛性。所謂即非度,要自度。

有我,故有眾生、佛、度。非有我,故離六相,清淨,無法可度。

 

第二十六品

三十二相觀如來,觀轉輪聖王,二者不同,勿魚目混珠。

騙子與被騙因果關係,在於無八正道,不具足五眼故。

18法見如來,故世人、12眾生各有境界,但不能見如來,就近修行、學法。

 

第二十七品

釋迦不說,三乘不會。 釋迦說,三乘不會問。

三乘說,釋迦即破說。 三乘有念,但不會說。

妄念,妄念斷滅相。有念即斷,有相即非。

汝若作是念。 莫作是念。

汝作是念。 莫作是念

不以具足相,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相是副產品,非本。

具足或非具足相。

一切相即非相、暫相、飛相、換相。即斷滅相。

應無所住,即名離相。離一切相,即名諸佛

有念即斷,非正念。有相即離,因是斷滅相。

不能現成,自然、素然。 裝,化而成。

:16觀,各種觀……。事修久才成。

真人不能畫,能畫是假相。

莫作是念──不要小看、輕忽。

當然成佛者,自生具足相。

三十二相、或相、諸相、具足相,求佛、見佛、念佛。

成佛是修其內容。三十二相是副產品。不要本末倒置,

顛倒修行。

不以、以,皆非正念。有念即非清淨。清淨的是:

內法如何修才能成相。

不以具足相故,法、非不定法。

無實無虛,無定或不定、非漸非頓……離二邊法。

汝若作是念:

有以上顛倒念去發心。 當然只得二乘果。

二乘果當然說法斷(滅)

莫作是念──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非法,不說斷滅相、念。

法,清淨,離一切相、離一切法。

 

第二十八品

成就無生法忍(質)>七寶布施功德(量)。

菩薩福德:不受。不應貪著。

 

第二十九品

如來若來、去、坐、臥。是外道理解。

若是不定法。 若是如果法。 若是預設立場法。

若是非因果法。 若是偶然法、或然率法。

若是因果不相應法。 若是待法。

如來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是不生不滅法,不來不去法,如如不動法,不垢不淨法。二邊法,非一切相可喻。

 

第三十品

微塵眾實有者,報業執我。 佛說非微塵眾,人法雙空也。

三千大千世界,執恆有。則非世界,因要經四期。

則是一合相,故墮入輪迴。無法離六相故。

一合相可說,凡夫貪著其事故。 本不可說,偏要說,顛倒故。

 

第三十一品

佛說四相、四見,離相……。無法可說,無可離。

若有說即謗佛。應不生法相、見相、說相、離相。

 

第三十二品

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不二法)>為人演說(無為)>七寶布施功德(有為)。

無為不住,有為無盡。不住,無無盡,無依、無本。是佛法,是清淨

 

結偈總說

1.三世諸佛從ㄇ中唱出無言歌,ㄇ即佛門。

2.左無為法分聖賢,右有為法分12類眾生。

左出世法,右世俗法,上連不二法,任運空、性。

3.依空出二德,空,無所得故。成就故、清淨故。非無故、

非有故。

二德──慈悲、福功德具足,名二足尊、天人師、明行足、

世應供。

直心是道場:

總持。 老實。 單純。 無疑。 精進。

毅力。 執行力。 經驗值。 巧妙。

非投機取巧。 信心。 目標要對。

善知識指引解脫門;非惡知識誤導,入輪迴門。

中觀,非擇善故(固)執,拒絕一切。

排他性,眼中不容一粒沙。

非五毒利根,是五佛善用。 清淨非妄想,菩提非無明。

 

【補充】

1.能入「帳」生利息。 2.銀行即佛所。

3.有各種優惠,那是佛給予的,名託福。

4.剎土有其作用,俗世國家卻不能。

5.入帳是精進修行成果,而非空無一物的修行。

 

身大、大身法義

第10品

1.(大)如須彌山(王)。

2.佛說非(離)(飛)身(相)。

是名大(無限)(無法)。

身(身口意皆是)(法報化亦是)。

3.菩薩莊嚴佛土不?身成就?他成就?

大身而非身大。

第14品

身大故,無法作忍辱仙人。

大於身故能作,離相故。

第15品

無量億劫身布施(身大)。

若復有人,聞此經典……(大身)。

為發大乘者說(大身)。

若樂小法者(身大)。

在在之處(大身亦身大)。

第16品

應墮惡道(身大)(有四相故)。

今世輕賤……(大身)離四相故。

心則狂亂……(身大)。

比較14品「涕淚悲泣」(大身)。

第17品

一切法者,譬如人身長大。

即非一切法,則為非大身。

是名一切法。是名大身。離一切相故。

第25品

如來說有我者(身大)。 則非有我(大身)。

凡夫者(身大)。 如來說則非凡夫(大身)。

第26品

三十二相如來,身大。

不可以三十二相如來,大身。

第28品

得成於忍(大身)。

第29品

若來去坐臥(身大)。

無所從來。亦無所去(大身)。

第30品

一合相(身大)。 非一合相(非身大)。

是名一合相(大身)。 離一切相、一切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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